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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米10與小米10Pro:8+128G差價一千元,你看中哪款? 回顧小米10系列, 預2020年100億研發投入 正式衝擊高端手機市場 因為疫情等因素影響,小米10系列發布會於2月13日在線上以網絡直播的形式發布,這是小米旗艦手機第一次純線上直播。 ... 雷軍表示,小米集團在2019年營收突破2000億。今年研發投入將達到100億元,去年為70億元,並宣布小米10系列正式衝擊高端手機市場。 ... 作為2020年開年的小米的第一款旗艦手機,小米10系列也將為我們帶來了許多的亮點與驚喜。 在配置方面小米10搭載了高通驍龍865 (這款被雷軍稱為可能是地球上最強悍的5G旗艦處理器,想必性能是毋庸置疑的),還支持SA/NSA雙模雙卡5G全網通,採用新一代LPDDR 5內存,更快的UFS3.0,順序寫入速度最高能達到730MB/s。 ... 螢幕方面,採用6.67英寸AMOLED超小挖孔曲面原色屏,柔性屏COP工藝,支持90Hz刷新率和180Hz觸控採樣率,峰值亮度1120nit,對比度達到5000000:1。 相機方面,採用了108MP 1/1.33英寸大底主攝+13MP超廣角鏡頭+2MP微距鏡頭+2MP景深鏡頭的後置四攝方案,OIS+EIS超級防抖,支持8K視頻拍攝。前置攝像頭2000萬像素,支持120幀視頻拍攝。 續航方面,小米10選擇4780mAh定製條形電池,支持30W有線疾速閃充、30W無線疾速閃充和10W無線反充。在散熱上使用了9顆溫度傳感器,配置3000平方毫米超大VC液冷板+石墨烯+多層石墨的散熱系統。 其他方面,小米10還支持WiFi6,採用對稱式立體聲系統。 價格方面:8GB+128GB售價3999元,8GB+256GB售價4299元,12GB+256GB售價4699元 而小米10Pro在螢幕和相機、充電速度等方面比小米10是更進一步的提升 小米10 Pro版本在後蓋設計上用的是AG玻璃設計,標準版本則是普通玻璃,在握持手感上當然會有所不同。 ... 相機方面Pro版本比標準版本多了10倍混合光學變焦和2PD雙核對焦兩個功能。而副鏡頭組的像素也是Pro更高,Por版本廣角鏡頭像素是2000萬,小米10標準版的則是1300萬像素,同時小米10還有另外兩顆200萬像素的湊數用的副攝像頭,而Pro版本則是把這倆各自升級成了1200萬像素和800萬像素。同時雖然二者的主攝均為一億像素,但是其實還是有所不同,小米10標準版採用的是7P鏡頭,而小米10Pro則為8P鏡頭。總的來說,Pro版本的拍照體驗會比標準版強很多。 充電功率上兩者區別也不算小了,標準版的有線快充是30W,雖然雷總自己說這個30W要比華為Mate 30 Pro的充電更快,但是我覺得還是得真正實機出來之後才能對比,而Pro版本的有線快充則是50W。 Pro版價格方面:8GB+128GB售價4999元,12GB+256GB售價5499元,12GB+512GB售價5999元 相差一千起步的售價,Pro版本帶來的是更強的攝像能力、充電能力以及略微增強的螢幕亮度和握持手感。 如果你是一位資深米粉,或對金錢有渴望,那麼接下來的話題你要認真看了,在去年4月18日,小米宣布打造全新會員制商城—小米【有品有魚】上線!正式進軍新零售,這也是小米進行5G萬物網際網路的核心戰略重要的一步。更重要的是,在今年雙11冠軍成績的61億里,有品有魚做為第一次參與的平臺,整整貢獻了18億,可以看出小米的品牌在消費者眼中還是很受歡迎的! ... 小米有品有魚與小米商城、小米有品的最大區別就是「自購省錢、分享賺錢,能有3%-30%的返利傭金」,是非常劃算的。目前,小米有品有魚也正處於紅利爆發期,時機不等人,越早介入越容易分享到這波紅利,百萬先機紅利等著你來領。 最後,只要開通有品有魚的會員,還不用房租人工,更不用自己囤貨打包發貨!我們只需要做的,只是簡單地真實的分享,然後享受平臺前期帶來的紅利。對米粉來說,這是最完美的福利了,目前的小米有品有魚項目就是天時、地利、人和,全部滿足你的想像。你身邊還遇到過比這更好的項目嗎?平臺只是剛剛內測,所以小米也設置了一些門檻,必須要用內測*邀*請*碼 WR3X1SB0才能註冊。零風險+分享賺=有品有魚社交電商平臺! ... 在有品有魚,碎片時間也能收穫回報! 小米有品有魚,一個輕資產,零風險的副業創業!

 

 

內容簡介

本書特色

  本書的定位是司律以外考試「總複習」,以輕薄、方便攜帶著稱,但體系、模板和考題一應俱全,非常適合考前應急使用。
  
  此外,本書最大的賣點是「上榜模板」,以精準但不失洗鍊的文字撰寫,並示範如何將模板套用到考古題中,考試時直接複製貼上即可,投資報酬率超高!

 

作者介紹

作者簡介

周易


  政大法研所刑法組碩士
  補教名師
  (刑法相關著作10餘本)
  很多人的青春奉獻給考選部,而不是留給自己揮灑,很可惜也很無奈,因為考生從來沒被當成權利主體過。
  就讓「上榜模板」系列書籍陪你準備國考,幫你找回一點生活品質,讓你活得更健康、更像人一些。

黃堯

  北大法律系(財法組)
  北大法研所(刑法組)
  律師高考及格
  在人生的路上跌倒後,別急著立刻就要站起來,容許自己有大哭的時間,等到傷口不那麼痛後,再華麗地向前邁開步伐。
 

目錄

◎Chapter 1  不法構成要件該當性
Section 1 既遂犯‧1-3
壹、概說‧1-3
貳、行為與結果間之關聯: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‧1-4
參、常見的犯罪類型1:實害犯v.危險犯‧1-23
肆、常見的犯罪類型2:狀態犯(即成犯)v.繼續犯‧1-26
伍、常見的犯罪類型3:加重結果犯‧1-26

Section 2 未遂犯‧1-35
壹、著手之認定‧1-35
專 題 加重竊盜罪著手之認定‧1-36
貳、不能未遂(不能犯) ‧1-37
參、中止未遂(中止犯) ‧1-51
肆、準中止未遂(準中止犯) ‧1-56

Section 3 預備犯‧1-59
壹、何謂「預備」? ‧1-59
貳、形式預備犯v.實質預備犯‧1-59

Section 4 故意犯‧1-60
壹、直接故意‧1-60
貳、間接故意‧1-60

Section 5 過失犯‧1-62
壹、概說‧1-62
貳、過失犯行為不法:違反注意義務‧1-62
參、阻卻過失犯行為不法:信賴原則‧1-63
肆、過失犯結果不法:結果可避免性‧1-64

Section 6 不純正不作為犯‧1-67
壹、概說‧1-67
貳、要件分析‧1-67
參、不作為犯之著手‧1-71
肆、案例討論‧1-71
專 題 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‧1-71
 
◎Chapter 2  實質違法性
Section 1 違法之意義‧2-3

Section 2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(一):正當防衛‧2-4
壹、概說‧2-4
貳、要件分析‧2-4
參、互毆能否主張正當防衛? ‧2-11

Section 3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(二):緊急避難‧2-23
壹、概說‧2-23
貳、自招危難能否主張緊急避難? ‧2-25
參、負特別義務之人能否主張緊急避難? ‧2-26

Section 4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(三):依法令之行為‧2-29
壹、自助行為‧2-29
貳、現行犯逮捕‧2-29

Section 5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(四):依所屬上級公務員職務上命令之行為‧2-31
壹、條文依據‧2-31
貳、要件分析‧2-31

Section 6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(五):業務上正當行為‧2-32

Section 7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‧2-33
壹、得被害人承諾‧2-33
貳、推測承諾‧2-34
參、義務衝突‧2-34

Section 8 可罰違法性‧2-35
 
◎Chapter 3  罪責
Section 1 概說‧3-3
壹、不法與罪責之區別‧3-3
貳、罪責原則‧3-3
參、期待可能性‧3-3
肆、責任能力‧3-4

Section 2 原因自由行為‧3-6
壹、為何稱為「原因『自由』行為」? ‧3-6
貳、原因自由行為之可罰性‧3-6
參、原因自由行為之結構‧3-6
專 題 原因自由行為之可罰性基礎‧3-7
肆、刑法第19條第3項之分析‧3-8

Section 3 寬恕罪責事由‧3-13
壹、防衛過當‧3-13
貳、避難過當‧3-13
 
◎Chapter 4  參與犯
Section 1 正犯與共犯之區別‧4-3

Section 2 間接正犯‧4-4
壹、概說‧4-4
貳、實例:刑法第213條、第214條‧4-4

Section 3 共同正犯‧4-5
壹、歸責基礎:不法連帶,責任個別‧4-5
貳、成立要件‧4-5
專 題 共謀(同謀)共同正犯 ‧4-7
專 題 參與構成要件以外行為之人,能否論以共同正犯? ‧4-9
專 題 相續共同正犯‧4-12
參、共同正犯之逾越‧4-12
肆、共同正犯脫離與中止‧4-13
伍、任意共同正犯v.必要共同正犯‧4-15

Section 4 教唆犯‧4-30
壹、意義‧4-30
貳、從共犯獨立性走向共犯從屬性(限制從屬形式) ‧4-30
參、教唆犯v.共謀共同正犯‧4-31
肆、教唆之逾越‧4-31

Section 5 幫助犯‧4-41
壹、意義‧4-41
專 題 幫助行為參與之時點‧4-41
專 題 幫助行為與構成要件行為間之因果關係‧4-42
貳、中性行為‧4-42

Section 6 共同正犯、共犯與身分犯‧4-51
壹、概說‧4-51
貳、刑法第31條第1項v.第2項‧4-51
 
◎Chapter 5  錯誤論
Section 1 客體錯誤‧5-3
壹、意義‧5-3
貳、法律效果‧5-4
參、共犯對於正犯產生之等價客體錯誤,是否影響其故意? ‧5-4

Section 2 打擊錯誤‧5-13

Section 3 因果歷程錯誤‧5-19

Section 4 容許構成要件錯誤‧5-22
壹、概說‧5-22
貳、常見案例:誤想防衛‧5-23

Section 5 違法性認識錯誤(禁止錯誤) ‧5-27
 
◎Chapter 6  競合論
Section 1 行為單數‧6-3
壹、常考類型:接續犯v.集合犯‧6-3
貳、法律效果‧6-5
專 題 刑法廢除牽連犯後,應如何適用? ‧6-6

Section 2 行為複數‧6-10
壹、數罪併罰‧6-10
貳、不罰後行為‧6-12
 
◎Chapter 7  刑罰論
Section 1 累犯‧7-3

Section 2 自首‧7-10
壹、條文依據‧7-10
貳、要件分析‧7-10

Section 3 緩刑‧7-11
壹、重要條文‧7-11
貳、緩刑之目的‧7-11
參、緩刑之宣告‧7-12
肆、緩刑之撤銷‧7-12

Section 4 假釋‧7-13
壹、重要條文‧7-13
貳、假釋之目的‧7-13
參、假釋之撤銷‧7-14

Section 5 監護處分‧7-15
壹、條文依據‧7-15
貳、監護處分之立法目的‧7-15
參、法院宣告監護處分之應注意事項‧7-16
肆、以保護管束代替監護處分之應注意事項‧7-16
 
◎Chapter 8沒收
Section 1 違禁物沒收‧8-3
壹、法理基礎‧8-3
貳、要件分析‧8-3

Section 2 犯罪物沒收‧8-4
壹、法理基礎‧8-4
貳、要件分析‧8-4
參、對第三人沒收‧8-6

Section 3 犯罪所得沒收‧8-11
壹、法理基礎‧8-11
貳、審查體系‧8-11
參、直接利得之計算:「中性成本支出」不應計入‧8-13
肆、沒收犯罪所得時,是否扣除成本?‧8-14
伍、發還被害人制度‧8-14

Section 4 共同正犯犯罪所得之沒收、追繳或追徵‧8-20
壹、犯罪所得沒收之法理基礎‧8-20
貳、共同正犯犯罪所得沒收之處理機制‧8-20

Section 5 過苛減免條款‧8-21
壹、條文依據‧8-21
貳、法務部之立法說明‧8-21
參、適用時機‧8-21
肆、批評‧8-22
 
◎Chapter 9刑法適用法
Section 1 時之效力‧9-3
壹、條文依據‧9-3
貳、要件分析‧9-3

Section 2 地之效力‧9-5
壹、原則‧9-5
貳、其他判斷標準‧9-6

Section 3 外國裁判之效力‧9-10
壹、條文依據‧9-10
貳、規範目的‧9-10

Section 4 立法解釋(一):刑法上之公務員‧9-11
壹、條文依據‧9-11
貳、要件分析‧9-11

Section 5 立法解釋(二):刑法上之重傷‧9-21
壹、條文依據‧9-21
貳、要件分析‧9-21
 
 

二版序

  「投資一定有風險,基金投資有賺有賠,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……」很多投資廣告的最後都有這句話,想必大家耳熟能詳(只是沒辦法念那麼快)。考試也是種投資,付出的時間成本和青春年華,並不亞於基金投資,同樣也可能血本無歸。畢竟我們的人生沒辦法一鍵重來(好想要Adam Sandler那台萬用遙控器啊~),一開始就要選好作者,如果沒做到,人生的賺賠就是一翻兩瞪眼。

  對於準備司律以外考試的同學來說,「上榜模板」系列是不能忽視的選擇,尤其是筆者寫的三本書(刑總、刑分和刑訴)XD定位上是總複習用書,它的使命是「用最少的時間,獲得最大的成效」,裡面附上大量的模板和考題,考前衝刺時背一背,考試就能寫出精準的文字,直接取分!另外,本書也有搭配的雲端課程,用四堂課時間幫同學總複習,經濟實惠,真的大推啊~~

  感謝黃堯大大加入寫書賣肝的行列,以極高的效率解完考題;也謝謝柔彣主編和旼甄責編傾力協助,本書才能咻咻咻快速出版;再來要謝謝長期以來默默支持周易的小粉絲們,雖然我不認識你,你不屬於我,我們還是一樣,陪在一個陌生的刑總左右(是在哈囉?),但有幸能用這本書跟大家結為連理,一起對抗刑總惡婆婆出的考題,緣分也算不淺。希望大家使用這本書後能快速上榜,脫離國考地獄!

周易
2020.1.11寫於投票之前

  很開心周易邀請我加入成為本書的作者之一,讓我有機會向正在閱讀的你(妳)們,依我自身的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來提供刑法解題的可能方向,但就如同不同法官對於同一案件可能做出歧異的判斷,本書也無可避免的可能與市面上其他優秀的解題書,對於同個題目會有著或多或少的差異性,至於哪個版本會比較正確或較為可採?就可能要交由妳(你)們來自行抉擇了!但我跟周易都很歡迎你們透過臉書粉絲團的留言或私訊來討論,我們盡可能會說明如此書寫的邏輯與脈絡。

  接著,我也很感謝台北大學的徐育安教授(aka碩士指導老師)、銘傳大學的林士欽助理教授及學弟妹們,讓我有教大學部刑法課輔的機會,在教學相長的互動下,累積並成為本書的養分,而在學習刑法學的這條路上,除了徐育安教授外,鄭逸哲教授、蔡聖偉教授及其他學者亦對我有著很深且的影響與啟發,讓我有足夠的能力在這個地方展演出自己。(其他值得感謝的對象,諸如編輯、出版社、父母、朋友、應該會下地獄的各種前任……等,就不一一列舉了)

  最後,除了預祝你(妳)們在準備考試的過程都相當平安喜樂,同時也因本書而順利金榜題名外,也希望大家不忘要成為一名追求且實踐自由、民主、法治及公平正義的台灣法律人。

黃堯
2020.1.11於高雄老家
 

詳細資料

  • ISBN:9789865407612
  • 叢書系列:
  • 規格:平裝 / 304頁 / 17 x 23 x 1.52 cm / 普通級 / 單色印刷 / 2版
  • 出版地:台灣
  • 本書分類:> > >

內容連載

Chapter1
 
Section5 過失犯
 
壹、概說

刑法上之過失犯,以行為違反注意義務或結果的預見可能性為要件,學說上稱為「行為不法」;另所發生的結果原屬可以避免者,為「結果不法」。又此二者間,必須具有關聯性(因果關係),才能成立過失犯。若僅具行為不法,而結果的發生卻不可避免時,因欠缺結果不法,尚不構成過失犯。
 
貳、過失犯行為不法:違反注意義務

一、意義所謂「違反注意義務」,意指行為人認識具體行為對於法益之危險性,並且對於其危險行為採取足夠的安全措施或放棄行為,以避免危險之實現。
 
二、注意義務之來源注意義務之來源,原不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所列舉之義務為限,除交通法規、行政法規,或其他刑法以外的特別法律規範外,主要仍來自於事實上的因果關係所形成之社會生活規則。而在交通領域中,注意義務係源於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之概括規定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:「汽車行駛時,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,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,不得在道路上蛇行,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。」其規範意旨並不限於肇事撞擊點於車前之情形,毋寧指駕駛人就車前一切動態應予注意,此一「注意車前狀況」之注意義務範圍,並涵蓋原在車前,嗣因駕駛行為之動態發展而環繞車輛周邊之具體風險管理,所須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在內。
 
上榜模板

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:「汽車行駛時,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,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,不得在道路上蛇行,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。」此所謂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之概括條款,其規範意旨係指駕駛人就車前一切動態應予注意,此一「注意車前狀況」之注意義務範圍,包含因駕駛行為之動態發展而環繞車輛周邊之具體風險管理,所須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在內。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文章來源取自於:

壹讀 https://read01.com/8a57LJ0.html

博客來 https://www.books.com.tw/exep/assp.php/888words/products/00108497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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